一、整改问题
环境安全是“发展要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钦州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安全工作抓得不紧,管得不严。钦州港2017年发生“5·12”硫酸泄漏事件,钦州市将抢险应急阶段和处置酸泥后续阶段产生的硫酸泥及中和剂石灰、白泥、黄泥约5.5万吨转运至钦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后,直至2021年11月才启动实施后续处置项目,预计需在2024年10月才能全部完成处置,存在污染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风险隐患。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环境安全管理。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环境安全重要论述,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23年以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我局每年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班、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多次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防范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时序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区域及领域环境安全。
(二)开展受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一是由市开投集******有限公司对钦州港“5·12”硫酸泄漏事件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该公司采用酸碱中和工艺进行原位处理,通过添加强碱性药剂Ca(OH)2对污染土壤进行原位搅拌,修复过程中严格控制药剂使用量与混合程度,确保药剂在地下与土壤均匀混合,酸碱中和反应彻底;受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于2022年9月完成,治理完成后土壤pH在6~9范围内,达到Ⅰ类固废填埋标准。二是为确保治理成效,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及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于2023年6月15日组织召开土壤修复效果技术评估会,经专家组讨论审议,受污染土壤经修复治理后,达到钦州市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进场要求,同意《效果评估报告》通过评审。三是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长期监测,确保土壤和地下水质量稳定达标。修复治理完成后,******集团公司每年持续开展钦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综上所述,钦州港“5·12”硫酸泄漏事件受污染土壤后续处置工作全部整改完毕。
三、验收情况
******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3〕111号)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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