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
个别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共发现企业环境风险隐患问题14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动态环境问题管理清单,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责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2023年8月23日举办了2023年钦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培训班、2023年8月24日举办了2023年钦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提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意识。
(三)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2023年9-10月开展钦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危废经营单位7家,6家达标,1 家基本达标,合格率为 95.7%;危废产生单位44家,评估结果 41家达标,3 家基本达标,合格率为 97.9%。在2023年10-11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区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中,抽查我市危废经营单位3家,全部达标,合格率为 100%;危废产生单位7家,评估结果 6家达标,1 家基本达标,合格率为 96%,最终我市评估结果为A,全区排名第三。达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化管理,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整治目标要求。
三、验收情况
******建设局等共?7 个******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23〕111号)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相对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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