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经费引导作用,鼓励支持我市各级部门、科研机构引进、选育农业新品种,根据《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暂行办法》(钦科规〔2018〕1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市直涉农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的筛选汇总,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择优推荐。
二、申报范围
所申报项目须符合《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暂行办法》(钦科规〔2018〕1号)有关要求,所引进的新品种需符合钦州本地农业发展需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申报单位应是在钦州境内注册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3.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4.申报的项目须有乡村科技特派员参与。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70%以上。
(三)申报限制
1.弄虚作假,申报数据及资料严重失实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政策的项目;
3.没有按时验收结题且未作出说明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申报的项目;
4.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材料
(一)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二)证明材料:
1.法定机构出具的品种、技术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新品种:区试报告和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其它技术成果:验收、鉴定、认定或审定材料。
2.推广面积、应用证明等材料。
五、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3月28日。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一式7份交到市科技开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申请书》、《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暂行办法》可到钦州市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驰红,联系电话:0777-******。
材料报送地址:钦州市建设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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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2.钦州市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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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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