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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西江流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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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5-14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因业务需要及我局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西江流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项目预算为120万元。现公开向社会遴选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其中采购过程的业务酬金由中标(成交)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我局不予负责。请有意向参与招标代理的机构于202452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1)发送指定邮箱,并按附件2要求将报名需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报送或邮寄到指定地点,报送材料一律不予退回。我局将在截止日期后按相应程序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并确定最终入选机构名单。

联系人:苏正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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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回执表

2.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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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514


附件1

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回执表

招投标代理机构全称

申请代理采购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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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投标代理机构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材料类型

具体要求

招投标代理机构类

1.机构资质

纳入年度市财政清单范围(钦州市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评标室及开标室场地照片。

如报名机构为钦州分公司,必须对应提供钦州分公司资料。

2.交税纳税

提供近1年财务状况报告、近期(3个月)依法纳税凭证、近期(6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凭证。

“依法缴纳社保凭证”优先提供参保人员名单及缴费情况。

如遴选会召开时,参会人与报名材料中委托代理人不是同一人的,必须提供授权参会人参与遴选的委托书(原件)及参会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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