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8月20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有限公司联系电话:******2861、项目名称:钦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项目工程(钦州港支线和钦州港末站)2、建设地点:钦州港支线管道起于大番坡分输站,至新建钦州港末站,途经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区
******有限公司4、项目概况:钦州港支线管道起于河东分输站(后改为大番坡分输站接气),至新建钦州港末站,途经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区,新建管道长27.2km,管径为D219mm,设计压力为4.0MPa,设计输量为100万m3/d;全线共设置站场两座,分别为钦南分输站(暂未建设)、钦州港末站。本项目投资91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2万元。
******有限公司编制了《钦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现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3年12月26日以《钦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钦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钦市环审字[2013]252号)对该项目做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17年9月29日,该项目的石化产业园支线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现为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项目一期工程(石化产业园末站和石化产业园支线管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2017]51号)文件。
项目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污染纠纷,也无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相关处分。
经核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
******有限公司钦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项目工程中钦州港支线和钦州港末站(不包括尚未建设的钦南分输站),仅对钦州港支线和钦州港末站的主辅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备和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钦州港末站排放的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对废水、固体废物最终去向进行调查,对项目生态环境进行调查,对企业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6、公示日期: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