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要求,现将该公司有关业务信息向社会公示。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依法、规范开展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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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钦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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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8?月 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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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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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检测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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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 |
?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大垌镇南北公路西边等2******有限公司内房屋 |
? ? 邝有权 |
? ? 邝有权 |
? ? ****** |
? 轻型汽油车 轻型柴油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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