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有限责任公司寨圩屠宰场扩建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浦北县寨圩镇沙梨桥头竹较岭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占地面积7492.89m2,建筑面积3625m2;本项目在原址进行扩建,拟对屠宰间、待宰间扩建,拆除原有的交易区等建筑,改为待宰间,建成后,屠宰间建筑面积为983m2,待宰间600m2。扩建后生猪屠宰能力由8万头/年扩至16万头/年。本项目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委托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及分析有关文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分析,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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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